六、變更規格或包裝規格
變更規格應遵循科學、合理、必要及方便臨床用藥的原則,
根據藥品用法用量合理確定。研究工作需關注變更規格后的藥品
與原規格藥品處方、工藝、日服/用藥量等方面的一致性。變更藥
品規格不得引起藥用物質基礎的變化,不得改變藥品原批準的用
法用量或者適用人群??赡軙鹚幱梦镔|基礎的明顯改變或對
吸收、利用可能產生明顯影響的改變,應進行安全性、有效性全
面評價。涉及輔料變更的應參照輔料變更的相關要求進行。
(一)微小變更
1、變更情況
此類變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變更藥品包裝中最小單位藥品的數量,如:顆粒劑每盒裝 A
袋變更為每盒裝 B 袋,片劑每板 A 片變更為每板 B 片等。